除了以上所提及的小程序玩法外,近期网上还冒出了一些打卡领现金类的小程序,可谓是诱导分享、二级分销,各种玩法层出不穷...
这究竟是什么情况?三师弟这就带大家去看看。
游走在“违规”边缘的小程序:
小程序背靠微信这棵大树,如今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因此,这也延伸了不少违规的玩法。
比如,跑步打卡小程序。
这种模式其实线下玩得比较多,模式是:发起人按月收取定金,参与者每日参与跑步,缺失一天不退定金,坚持下来的人,瓜分未坚持的跑友本金。
而今,这种模式早已被搬到互联网上。以往更多的是各种跑步圈、减肥圈的各种群。同样的模式:也是每天每个人都上缴一定的群费给群主代收,每天早上规定的时间在群里面打卡,按时打卡的人都会有相应的红包,没有按时打卡的人当天的群费就给大家平分了,每天如此。
但是,自小程序发展起来,就有人把以上的模式搬运到小程序上了。
这些小程序的规则虽然不是全部一样,但大致如下:
•需支付一定金额作为挑战费/报名费,大概是1元、10元、100元不等的费用;
•设定固定的打卡时间点,一般都在上午5点到10点之间;
•如果准时打卡的朋友,可以在第二天分得平台的随机奖励和没有完成打卡的费用,以此鼓励;
•邀请好友增加概率或直接返现,并且参与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平台将加码。
就是通过这样的裂变模式,这些小程序每天的流量大概也在几十万左右。
而这些裂变而来的流量,盈利才是重点。平台有很多的变现手段,但是,我们最熟悉的变现手段就是淘宝客模式。
在某款打卡小程序的页面,我们就能看到淘宝优惠的字样,点进去就是类似淘宝客的推广,有人购买就有佣金。每天百万的流量,就算是0.1%的转化率,也是一个巨大的流量来源。
但是,犀利的三师弟根据这些玩法,可以很明确的知道,这都是在玩火啊!
结果往往只有一个:
这些小程序的玩法已经严重违反官方的规则。别的不多言,单单诱导分享这一点就已经是非常严重的违规了。
而微信官方对于诱导分享的产品就只有一个字:feng。
请遵守运营规则:
关于涉嫌诱导分享而被封的案例真是举不胜举...
说到这里,三师弟想起最近刷屏的网易“红”。
造成现象现象的背后的原因很多,品牌背书,一杯大家都能付得起的星冰乐价格等等因素。但是,更大部分原因是源自于一个“一级分销60%分成,二级分销30%”的机制,金钱的刺激,用户推广情绪高涨,致使演变成了刷屏事件。
举例说说,用户通过分享系统生成的海报分享到朋友圈或者群聊,朋友A通过你的海报购买了课程,你就获得报名费用的60%的返利。而且进入课堂后,还有一个《教你如何赚钱》的视频教学,A也如法炮制,B通过A的海报买课,你会获得报名费用30%的分成,这其实就是二级分销。
这里科普下,什么是二级分销?
简单说来,就是用户主动帮商家销售商品,并从中取得佣金。消费者从自己带动的销售量中获利,也为商家带来更大流量。但这模式是不被微信平台允许的。
因此,直接导致该课程的传播链接昨天部分时间无法进入。而此后,该课程也在“荔枝微课”平台被下架。但是,截止三师弟发稿前,活动页面又可以正常访问了。
这说明什么?即使你不用拉人头返现,只要涉嫌分销、诱导分享,就算是大品牌,国家和平台都是不允许的。
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已经施行,明确规定了:“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的行为则构成“涉嫌分销”。
微信也有一套已经成文的明晰规则。2015年,微信发布了《微信朋友圈使用规范》,以规范朋友圈的使用行为,并形成正式、公开的处理准则。比如:通过现金奖励、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红包、优惠券、代金券、积分、话费、流量、信息等)利益诱惑方式诱导用户分享、点击、点赞微信公众帐号文章等行为都属于诱导分享。
一旦有行为被微信团队确定为诱导分享、二级分销等,官方都将会对微信个人帐号删除违规内容,将视情节对该微信个人帐号进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帐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
总结:
至今微信已经发展了7年。官方对微信的管理也变得更加有理有据,并不会为谁开通绿色通道。
智慧创业联盟 奉劝大家,不要妄想利用微信漏洞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一旦被曝光,不光是你的小程序被封,还有可能违规国家法律哦~
请勿以身犯法。
微信号:129820
您好,如需充值智慧创业网VIP请联系本站客服微信,智慧创业网VIP特价中,名额有限,速速抢购!!
复制微信号
您好,如需充值智慧创业网VIP请联系本站客服微信,智慧创业网VIP特价中,名额有限,速速抢购!!
复制微信号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